OEM加工生产

    营口艾美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为有意建立企业自有品牌的客户提供产品外包装设计、油品调配、分装、发运一条龙服务,由于我公司一直从事专业润滑油生产及销售工作,本公司拥有先进的设备,高质素的管理及技术人才,在市场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有意推广本身品牌的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可为客户提供的部分包装产品
委托加工协议书
甲方:营口艾美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润滑油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乙方提供注册商标,商标持有人属于乙方
二、 甲方负责提供罐形给乙方选择,并按乙方要求重新设计其产品外观包装标贴及纸箱印刷版面,外观包装标贴及纸箱包装的制作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三、 甲方未经得乙方的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或使用,如有违反甲方接受乙方的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四、 甲方加工的油品必须按乙方要求的数量、质量、等级标准来进行加工生产。
五、 乙方定货加工产品明细如下:产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为______ 、数量为______ 、单价为______ 、货款金额为______ 元
(以上产品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六、 乙方需向甲方缴纳______ 元,作为加工该批油品采购原材料的保证金,合同结束时将该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七、 乙方向甲方委托加工的润滑油产品的数量,1L每批不得少于600箱(1LX12罐/箱),4L每批不得少于400箱(4LX6罐/箱),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该订单。
八、 乙方每次委托产品加工时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交货时间
九、 结算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加工所需产品,交收之日起当天内结清该货款。
十、 协议期限:由甲乙双方同意取消协议为终止。
十一、 如双方发生纠纷时,交由营口市有关部门仲裁。
十二、 甲乙双方一经签章该协议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中国·营口艾美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镜湖西路
邮编:115003
电话:0417-4820877 13050665500
传真:0417-2151699